根据《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》(试行)的规定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基本条件
1、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;
2、爱岗敬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;
3、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,符合岗位招聘条件;
4、身体健康(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发[2010]19号、浙人公[2005]68号文件执行)。
二、招考单位及具体条件(附后)
三、招考录用程序
1、报名。
(1)时间:2012年6月6日、7日(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2:00—5:00);
(2)地点:东阳市人力资源市场[汽车东站南200米,振兴路(东端)609号三楼];